问题
提问时间:2022-08-27

秀兰城市美地小区位于南二环,管理混乱,每天小区里面有很多摆摊的,车乱停,车辆堵住消防通道,遛狗不栓绳,等等很多问题。物业的人非常横,一点不像服务人员。我想知道如何更换物业,谁负责?物业不作为我们作为业主该怎么办?

反馈
回复部门:保定莲池区政府 回复时间:2022-09-0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关于小区内部摆摊问题,我区五尧乡已多次对内部环境进行清理,对摆摊及店外经营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已要求物业对摆摊现象进行定期巡查,出现问题立即通知执法队进行清理。

关于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物业表示每天均对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车辆进行排查,并电话通知车主,多次通知不进行挪车者进行锁车处理。

对于遛狗不栓绳情况,由于物业及我单位均不具有相关执法权,只能进行宣传引导,反映人如遇此情况,在必要情况下可以进行报警有公安兽犬管理部门处理。

对于反映人所述的更换物业情况,根据规定,业主需在业委会发起业主大会,通过投票60%以上人员同意后,提前六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公司,办理解聘手续,并拟定管理要求和费用标准,进行新物业的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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