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3-05-16

学生将9月进入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现居住宅不动产证,产权人为学生姥爷、姥姥和母亲三人共有产权,学生母亲为户主,学生户口迁移至本小区。是否符合两统一条件,可否按照招生条件入学?三人共有产权,是否有占比限制?

反馈
回复部门:唐山分平台 回复时间:2023-05-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问政人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已回复:反映人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路北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予以调查处理。根据招生政策相关规定,孩子入学以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房产和户口两统一作为入学的首要依据。您和孩子姥姥、姥爷三人共有产权,若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可入学;若无空余学位,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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