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18-11-03

各位人民领导,您们好,我是河北省三河市建兴南路商户,我门所租用的一个2-3层的商住楼,一层经营,2-3层空置,10年前经三河市热力总公司同意,自行拆除2-3层供暖设施,供暖气签协议缴纳全额取暖费,中途时间三河市热力总公司会派人检查2-3层是否恢复设施,如没有恢复设施,明年6月退给商户2-3层缴纳的取暖费,可是今年去缴费时,三河市热力总公司却告知不再签署协议,都要全额缴纳取暖费,而且楼上也要按照商业缴费,缴纳楼上的没有取暖设施的空置房租,给我们这些商户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最大面积有1-3层600平米的,本望有关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忙协商此事,(所有租户找三河市热力总公司领导协商无果)。

反馈
回复部门:廊坊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9-01-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已核转至三河市政府



 
声明
本文仅代表网民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如发现文章内容有违法、失实、侵权之处,请权利人及时与我们站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立即做出处理。
本栏目版权归长城新媒体集团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0311-89867181      传真:0311-89867997      电子邮箱:ccxmt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