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3-06-29

我公司在微信小程序发布了一款私家车(合乘)信息展示软件,此软件的功能主要功能为合乘顺路信息展示,目前平台没有分派司机及订单在线付款业务(只有线下乘客给予私家车合乘顺路的额外感谢费),部分信息私家车司机也为了节约公共交通资源免费搭行乘客。对于平台来说只有提供信息展示服务,没有服务抽成;

现在在微信官方提交审核小程序,由于微信官方审核时说需要:《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我们也查询了相关的政策和服务,也去企业注册所在地的交通管理所咨询,目前暂时没有业务能够办理此项;请问这个备案证明如何办理;

反馈
回复部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3-07-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尊敬的张先生您好,您的反映问题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清苑区分局已收悉,贵公司拟发布的私家车(合乘)信息展示软件,与滴滴出行软件较为相似,虽不提供线上支付,但存在有偿服务行为,私家车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情况下,已涉嫌非法营运。其次,就保定区域而言,巡游出租汽车及网约车都已饱和,贵公司若发布该款软件,需征得保定市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办理相关网约车手续。建议您继续等待地方政策变化,同时感谢您对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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