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与您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络,请保持电话畅通。您反映的情况经过初步核实后,我们将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邯郸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
二次答复: |
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教育体育局调查核实。经核查,您在中岳虹桥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您儿子目前在磁州镇槐树小学就读五年级,符合现居住地服务学校(第四实验小学)就读条件。按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规定:转学时间原则上为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办理,即9月1日开学后开始办理转学相关业务。9月18日,县教育体育局与您电话沟通,解读转学政策。9月19日,您儿子已到第四实验小学就读。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