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18-11-13

我是邯郸市成安县辛义乡温家庄村人,1994年,由于前任电工拖欠电费,导致电力部门给全村停电。村委会结合电管站宣布谁能垫付4800元电费,谁就是温家庄村的电工。我垫付了4800元钱后,经村委会、村支部联合电管站上报给成安县电力局批准后,我就名正言顺的担任了村电工。成安县电力局于1996年5月给我颁发了电工证,并且在1998年筹建辛义乡电管站时,我又按照成安县电力局对农电工的要求集资了140余元(至今未退还)。

在我担任村电工的二十多年间,始终尽心尽责从没有发生过电力事故及拖欠电费的现象。可是从1999年开始,成安县电力局就不让我收取每度电0.1元的报酬,并且也不给我发工资或补偿金。如今我已经年过七旬,丧失了劳动力。而成安县电力局既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我缴纳养老保险金,也不给我办理退休手续。

盼望成安县供电公司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我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


        


反馈
回复部门: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8-11-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与您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络,请保持电话畅通。您反映的情况经过初步核实后,我们将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给您答复。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邯郸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二次答复:

接到群众反映后,我办高度重视,立即协调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经调查,1991年1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 力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发【1999】2号)明确:将乡(镇)电管站改为县级供电企业统一管理。对农村电工实行统一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经过考 核符合标准的,一律持证上岗,并纳入县级供电企业的合同管理,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录用。王福杰未通过考核,没有成为供电公司电工,供电公司不对王福杰进 行管理。对于王福杰1994年垫付前任电工欠的4800元电费,时间跨越20余年,由于时间久远,找不到证实材料,无法查证。供电公司曾多次受理王福杰反 映此事,就政策方面也多次给王福杰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但该群众王福杰不认可。综上所述,其反映的问题没有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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