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湖南户口,妻子系迁安本地户口。在妻子生育后,携带准生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办理新生儿随母落户。辖区派出所以需要村委会证明为由拒绝办理落户手续,村委会多次推诿不出具证明。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明文规定,需要村委会证明才能新生儿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