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您好!您的问政我单位已知悉,根据唐山市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等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唐医保字〔2023〕27号)文件规定,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现在集中征缴期已结束,除90日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参保、服刑、服役期满、户口新迁入我市人员和180日内新生儿外,不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如有上级文件规定延长征缴期或设置补缴期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您可关注“乐亭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医保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