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怀安县第三堡乡已回复:3月28日,第三堡乡与诉求人进行沟通核实;经第三堡乡核实。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做了如下工作:1、乡政府责成相关人员与村两委干部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经与村委会和邻里人沟通得知,诉求人相邻住户房屋位置及出行道路如下:郭云家在北面,大门朝南,东面没路,向西行走(见附件二图一)。郭云家南面为靳月枝家,两家紧挨,中间没路。靳月枝家东为钱维兵家,两家中间也没路。靳月枝家和钱维兵家宅基地本都已无法找到,无法查证。闫利购买郭云、钱维兵、靳月枝的旧宅基地建设牛棚,当时买卖双方签订了契约,目前与钱维兵的契约没有找到。2、诉求人家在郭云家西、闫福美家北,大门朝东开,向南为闫福美家窑洞后墙,没路,朝北行走见图(见附件二图二),不存在影响出行的问题。3、至于诉求人提出的存在路的情况,我乡调查人员已多次电联并向诉求人说明,与靳月娥和郭云两家的契约内容体现的也不明确(见附件一)。工作人员要求诉求人出具其周边邻居四至及相应证人证言证词材料及村委会的情况证明后,我乡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受理,在目前没有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无法满足诉求人的要求。4、至于涉及的村里邻里矛盾,已责成村委会对其进行协调。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