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4-05-14

承德市双桥区迎宾路37号冀东花园小区,2016年使用交房入住,前期物业为光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乐业房地产开发商子公司,2016年至2022年未公示公共收益使用情况,2022年公示公共收益收益与支出情况,私自挪用公共收益,2023年未公示公共收益,根据2022年所公示收益情况扣除百分之十管理费,2016年至今光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私自挪用300余万元,请相关部门关注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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