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4-05-21

发生在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陵园路建南街道园林府邸小区05-06号底商,正在建立饭店,饭店自己在二楼平台开了一个烟囱窟窿,底商建筑和楼上居民楼是相连的,烟道对楼上住户影响很大,反应问题1.当地建南街道办事处不作为,说开设饭店不在他们管辖范围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规定,我们业主都认为这个区域不得开设经营饭店(本饭店为火锅店待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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