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0月22日下午至10月24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高邑镇华域郦都菜鸟驿站工作,当营业员,工作内容包括快递入库出库,上架等等,工期两天半。10月25日上午老板发微信告知我,不用来了,我说工资要给我,老板说试用期没有工资,但是我来应聘时并未提及试用期,还说我有出错造成驿站损失,我说那调监控给我看,老板一直推脱,就是不给调。我这两天在驿站辛辛苦苦,和老员工干一样的活,我要求帮我要回工资,当时说的是一天七十元,共计175元,并且无过错辞退要给我经济补偿,请帮我维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