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4-11-01

河北福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拖欠我们工资。

反馈
回复部门:保定市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4-11-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唐县人社局回复:经核实,涉事单位为保定福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将该项目中钢构件制作承包给山东中嵩建设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负责人甄某明,由甄某明进行招工制作。前期因双方在工程量和工程质量、工伤处理上产生争议,导致拖欠工人工资。前期经县人社局多次协调,双方在工资数额上未能达成一致,反映人等工人于2024年9月20日已向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问题已涉法涉诉,已按规定告知反映人需等待唐县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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