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4-11-06

1、当时建造这个电梯井的时候是城建局批准的,当时的项目是免费建造电梯,业主坐电梯按次收费,现在已经五年多了,电梯安装不上,拆除却要业主承担这个烂尾工程,当年建造电梯井的项目是怎么审批的、谁给审批的,手续合理合法吗? 2、目前1号楼个2号楼的业主在物业的组织下已经签字了,如果业主自费拆除电梯井,能不能自己找人拆除,一定要找现在的施工单位吗?如果找现在的施工单位,住建部门能不能给协调一下费用问题。现在所有的业主们拆除的意愿非常强烈,还是希望住建部门能真正落实本次老旧小区改造的原则和目的, 改造老旧小区能够真正提升居民的居住体验和幸福感,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为广大人民着想,而不是照本宣科,多听听群众的真实声音。 3、本次小区改造的监理招标公告里是有给水改造的,目前网站上还是有证可查的,可为什么回复的没有给水改造?

反馈
回复部门:衡水阜城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4-11-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关于富丽家园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经住建局联系该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负责人核实:

1. 经核实,该小区建造该电梯时属施工方和小区物业、小区业主私自协商建设的,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审批同意,因没有进行审批,所以相关部门进行停工,禁止建设。

2. 因该电梯底座是该小区业主想加装电梯时修建的,现如拆掉,需该楼业主共同协商自行联系进行签字同意后,施工方才能够进行拆除,但因该电梯底座拆除不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之内,没有该项施工费用,所以拆除涉及的施工费用只能由该楼业主共同承担。拆除问题该楼业主可以和施工方进行协商解决。

3.关于给水改造的问题,经联系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管理人员核实,该小区改造规划设计施工方案中不包含给水改造项目,所以无法为该小区进行给水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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