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4-11-08

11月8日,我拿着承德市中心医院补回来的化验交费单据!去围场县医保窗口核销!工作人员让我稍等,拿着单据去另一个室内。回来后让我等会儿,她们在商量。过一会另一位女士拿着收据!你为什么不在市医院报销呢!(本人特殊病)我回复,我也不懂呀!以为回围场报销呢!工作人员回复,我们不接收省内的单据核销的。你让市医院给我们回复,为什么不给核销,我打了市医院电话咨询。工作人员询问,你问诊时,说明你有特殊病吗?我回答,没有说,工作人员解释,你这个不是专病专治的,不予报销的,是省是规定的。在8月份我在北大人民医院,门诊化验的单据!回围场,能报销的。为什么承德市医院的化验费用就不给报销呢?

反馈
回复部门:承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政府及各单位 回复时间:2024-11-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网民您好,按照承德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应针对患者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进行诊治,其他疾病需另行处方诊治,不得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要按照专病专治的原则,严格按药品(含中草药)的使用说明和治疗范围用药,不得将无明确治疗范围的、非主要或针对性治疗范围的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您8月11日在承德市中心医院发生的门诊诊疗项目并不在丙型肝炎的病种治疗范围内,故不予以报销,感谢您的理解。




 
声明
本文仅代表网民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如发现文章内容有违法、失实、侵权之处,请权利人及时与我们站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立即做出处理。
本栏目版权归长城新媒体集团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0311-89867181      传真:0311-89867997      电子邮箱:ccxmt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