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承办单位: 易县人民政府 办理情况: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资规局已回复,经查,惠东花园小区13号楼,企业还未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手续,故无法为业主办理转移登记。待开发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后,您可提供身份证、购房合同、免税证明或缴纳契税证明等材料与开发商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程序给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已与您沟通解释,您已知晓,期间有任何相关问题可拨打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进行咨询,8239002、8239006(资规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