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士庭,南汪村居民,在村东头有一处房子,于2018年建成,我正南方邻居,刘利单现在正在进行翻盖。从掀房子开始就从来没有给我家进行协商,从未考虑过我的采光问题。我知道对方盖房后,积极与对方协商,对方态度模糊不清,不正面回应,一直哄骗,甚至威胁我们。期间,我向大队,乡政府反应情况,就一直处于协调当中,对方承诺的方案一直在变,说话也一直在变,具体的盖房细则我从未知道。大队,办事处多次协调未果。乡镇执法队回复说手续不全,但从未制止,乡镇干部互相推诿扯皮,甚至出现强行挂断电话的情况,现在对方不顾我方意愿,进行强盖,已经施工两天。
大队给我方反应说对方要盖三层,我试问,盖三层是否已经能保证居住安全?乡镇政府是否核实施工队建设从业资质?如果发生坍塌,谁能负责?没有相关手续,为啥能盖房?乡镇政府了解情况后,不采取任何行动,是否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