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18-12-03

我们邱县滨河花园、城市艺墅、城市花园、城市公馆、城市广场5个小区是入住才4、5年的住宅小区,开发商交房时承诺通水、通电、通暖。因邱县成立新供暖公司强迫我们再次交开口费,县政府动用各单位向5小区居民收开口费。根据《邯郸市城市供热实施细则》2007年11月12日政府令第120号第十八条:热源厂出墙一米至热用户阀门之间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由供热单位负责,其费用计入供热价格成本。河北省政府也在2013年第七号令第四十四条有相同的文件。为啥邱县政府就不执行?

反馈
回复部门: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8-12-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与您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络,请保持电话畅通。您反映的情况经过初步核实后,我们将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给您答复。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邯郸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二次答复:

邱县滨河花园、城市艺墅、城市花园、城市公馆、城市广场5个小区原由物业公司收费供暖,采用龙港化工公司工业锅炉为热源。因2018年龙港化工公司停产, 在面临热源无法保障情况下,通过积极协调,将该部分小区接入新源供热公司供热管网,纳入集中供热范围。由于供热工艺不同,供热公司铺设了进站供热管网,更 新了楼内、庭院控制阀门,重新建设了换热站,进行了小区热源改造,负责今后供热维护管理。供热公司隶属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邯郸市热力公 司),管网建设费参照市收费标准基础上进行了一定优惠,不存在收取接口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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