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与您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络,请保持电话畅通。您反映的情况经过初步核实后,我们将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邯郸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
二次答复: |
经查,市锦纶厂家属楼是1999年2月经市计划委员会下达建设计划的集资房项目,建设方式是职工集资。根据省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集资合作建房管理的通知》(冀政房改〔1997〕55号)和《邯郸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邯政〔1998〕264号)规定,单位组织职工集资或合作建房,实行申报制度,须经当地房改部门审批。该项目是1999年5月开工的集资房项目,但未经房改部门审批。 由于市锦纶厂已于2008年依法破产,为妥善解决民生实事,化解信访矛盾,我局已电话联系邯郸锦纶厂上级主管部门丛台区工业局,通知其尽快报送该单位组织的相关材料。丛台区工业局答复:一是正在与锦纶厂负责人联系上报职工集资建房材料事宜;二是全力做好锦纶厂家属楼业主的信访稳定工作。 我局已与信访人电话沟通,信访人表示理解。下一步待该单位上报集资建房相关详细材料后,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上报市政府,适时制定相关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