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0-08-11

.我们是邯郸锦纶厂家属院业主,现在希望反映关于锦纶厂住宅楼20年未办房产证问题!邯郸锦纶厂住宅楼共计2栋101户。座落于丛台区幸福路79号(原邯郸锦纶厂厂区北侧),于2000年6月竣工,属于企业职工全额集资房。住宅楼建房手续合法有效并同时办理集体大房产证并于后期更换为大不动产权证。目前房管局已完成入户实测,并出据测绘报告和分户图。不动产中心已完成土地房屋落宗备案,产权明确。房管局一直拖延不给办理分户审批。现锦纶厂已于2008年依法破产,锦纶厂地块也被卖给了万浩恒昌地产,但是破产时答应办理的房产证一直持续20年未办理。家属楼房产证作为企业遗留问题一直未能解决。目前许多人已退休年事已高,所有住户在房屋继承过户上遭遇种种困难。为此强烈要求在尽快解决办理房产证相关事宜。

反馈
回复部门: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0-08-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与您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络,请保持电话畅通。您反映的情况经过初步核实后,我们将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邯郸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二次答复:

经查,市锦纶厂家属楼是1999年2月经市计划委员会下达建设计划的集资房项目,建设方式是职工集资。根据省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集资合作建房管理的通知》(冀政房改〔1997〕55号)和《邯郸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邯政〔1998〕264号)规定,单位组织职工集资或合作建房,实行申报制度,须经当地房改部门审批。该项目是1999年5月开工的集资房项目,但未经房改部门审批。

由于市锦纶厂已于2008年依法破产,为妥善解决民生实事,化解信访矛盾,我局已电话联系邯郸锦纶厂上级主管部门丛台区工业局,通知其尽快报送该单位组织的相关材料。丛台区工业局答复:一是正在与锦纶厂负责人联系上报职工集资建房材料事宜;二是全力做好锦纶厂家属楼业主的信访稳定工作。

我局已与信访人电话沟通,信访人表示理解。下一步待该单位上报集资建房相关详细材料后,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上报市政府,适时制定相关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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