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20-08-16

物业以不交物业费为由恶意停水,由于门口一下雨就出行困难,几次与物业管理人员报修,却说门口上的路面积水是人为原因,不在他们范围,而且早就过了保修范围,那收的物业费,请问是干什么用的,门市楼门口的杂草,卫生都是我们自己在打扫,这我也从没说过什么,路面也是我实在自己修不了才找他们,他们却不管,所以我没有交物业费,物业人员却以我不交物业费为由,不卖给我水,言语恶劣,这已经触犯了我国法律,望尽快解决

反馈
回复部门: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0-08-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的留言问题沧州市政府已交由渤海新区管委会调查、处置。振兴西街社区工作站站长带领工作人员前往雅宁园小区门市楼与物业经理当面沟通,并与您通过电话途径告知协调情况,现物业公司已同意为您提供买水服务。门市楼前路面低洼存水问题,已由城区办负责协调修缮到位。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对沧州市政府为民服务工作留下积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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