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网友你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转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经我县劳动监察大队调查,网民石**在平山县寨北乡指角沟村光伏发电项目中承包了部分工程,因工程结算存在争议。经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多次协调,最终核定石**班组剩余工资款数为23000元,该款项待春节后,业主方天汇公司组织验收拨付工程款后,由施工方十一化建公司立即将23000元打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由政府监督发放石**班组工资。石**同意此解决方案,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为加快问题解决,建议购房户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采取司法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