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19-01-10

我们2011年4月在唐山丰润区白官屯镇项目干建筑工,开发商:张宝董。建筑商:吴荣。施工近一年。现在还差我们工资90多万元。我们找过区检察大队,大队让我们找镇政府。镇政府到现在没明确答复,我们现在举债度日,恳请政府帮我们解决。

反馈
回复部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19-03-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收到网友留言后,立即协调进行了调查处理,丰润区人社局反馈信息如下:

经查,2011年张某某施工队负责国际温泉小镇项目土建工程。2011年8月,该项目工地发生讨薪事件,经各方协调,当年10月份欠薪全部解决。2014年张某某又拿出一份东北金城公司项目负责人吴某签字的201万元合同,但无法提供工人花名册和工资表,原因是工人工资全部结清,未留存。2016年11月白官屯镇政府、丰润区住建局、丰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再次组织张某某申报工人工资,张某某也再次表示工人工资全部结清,未留存。根据相关规定,丰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当场向张某某提出了“通过诉讼程序主张权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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