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我们在承德县六沟镇大榆树沟村光伏工地干活,到年底工资未支付完全,期间多次讨要无果,直至2017年夏经承德县劳动监察大队调解,支付一部分,剩余款项答应到2017年年底验收之后支付,直至今日尚没有任何结果,给劳动监察大队打电话,回复我们让我们去法院起诉。望有关部门领导帮帮我们。总包方,石家庄东方热电热力有限公司,承包方,石家庄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付宏利
承德县人社局回复如下:
一、查明事实:
总包单位石家庄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将该工程分包给了自然人付宏利,2017年经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调,解决了一部分工资,其余款项是运输费,经调解,付宏利承诺核实后2017年底支付。
二、解决方案:
经劳动监察事后督促,付宏利与工人双方认为运输费存在争议,且工人已经到法院起诉,法院也已立案。下一步我单位将协调法院快审快结,尽快解决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