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18-09-07

一个拆迁受害人的反映材料

政府您好:

    这是一个拆迁安置受害者的无奈与悲哀。我的房子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朝阳路铁路房舍,属全产权住宅楼,当我们十几户知道保定市政府要进行旧城改造重建火车站的消息后,响应国家号召坚决支持。因为补偿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多年来先后多次商谈未果,保定拆迁办就采取断电、断水,致使居民无法居住,2011年12月27日趁我们外出期间,擅自拆掉房子,里面东西全无,七年了我们无家可归,不但给我造成财物损失和心理伤害也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响!我拨打110报警,派出所回话说这样事件已发生多次,派出所管不了,得找拆迁办。到拆迁指挥部理论的回答是该找哪儿找哪儿。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的结果也是推诿!

2018.7月我在网上向相关部门反映,保定市住建局负责信访的耿国良单独接待了我并询问情况,2018.9.7号耿国良约我在火车站指挥部并把负责拆迁部的祁岳叫来再次商谈解决,耿问我违法拆迁的行为属于刑事,应该找执法部门,我们先说拆迁补偿条件,因为我反映的是光天化日之下的违法行为,而拆迁指挥部总拿拆迁补偿说话,所以未果。

快八年了,八年我都是居无定所。当今,习主席开始了打老虎扫苍蝇、政府不做为、推诿的为民举措,我相信保定政府是一定会按照习主席的方针治国路线走的,一定会为百姓做主。

我们要求严惩保定火车站拆迁指挥部相关人员的渎职行为,严惩具体实施违法拆迁的人员。

都说保定须治理---哎

   保留反映的权益

                      实名反映人:聂宇飞

反馈
回复部门: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18-10-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经了解,聂宇飞的住房在保定火车站改扩建拆迁改造范围内,指挥部相关人员介绍,2009年4月该项目正式启动拆迁工作,期间我们多次找到聂宇飞商谈拆迁补偿问题,本人的条件是用原拆约35平米住房置换80平米以上的安置房,超出面积本人不在拿钱。由于本人的条件与指挥部的补偿政策差距太大,所以至今未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关于房子被拆事宜,截止到2010年2月朝阳路铁路房舍楼座的住户除聂羽飞家全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同时完成搬迁,门窗拆除。时隔不久,该楼便破烂不堪,周边垃圾成堆,小商小贩、捡破烂人员成群,为避免影响城市环境和人员伤亡等现象的发生,先期将该楼座的水电、燃气停止,两年后,聂羽飞家的门窗全无,室内已空,由于临近朝阳大街,避免影响城市环境及安全事故发生,指挥部对该楼实施了拆除,事后得知该楼还剩一户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实属误拆。为保障该户的合法权益,指挥部工作人员多次与聂羽飞联系就拆迁补偿问题进行沟通商谈,但由于本人要求条件过高与该项目的补偿政策标准差距较大,造成至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建议:

一、聂羽飞的要求第一条,严惩相关责任人的问题,因我局无职能完成,建议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二、我们认为聂羽飞要求的房屋补偿标准已远远超出了相关补偿政策,所以建议本人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处理。

三、我局将对该问题做进一步督导工作。




 
声明
本文仅代表网民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如发现文章内容有违法、失实、侵权之处,请权利人及时与我们站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立即做出处理。
本栏目版权归长城新媒体集团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0311-89867181      传真:0311-89867997      电子邮箱:ccxmt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