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18-09-13

我们是邢台市桥东区世纪名都小区业主,现反映邢台县房管局等部门不作为、监管不利懒政怠政等问题,请求调查严肃问责,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世纪名都小区(含名都阳光高层)共有39栋商品房,近3000户业主,地处邢台市桥东区邢州大道北侧,是2000年邢台县重点打造的商品房项目,业主入住已经长达18年,入住最晚的业主也已五年之久,部分业主拿到了邢台县房管局颁发的房产证,但是2016年以前,业主的房屋买卖正常,并且过户、贷款等手续一切正常。自从2016年全国实行不动产登记证以来,业主们的所有房屋均被限制过户,经多方咨询,我们才知道由于土地被法院查封,从而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证。

2017年,邢台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确保年底实现清零的通知》([2017]28号)。我们世纪名都的业主多次要求邢台县国土和房管部门按照上述文件精神给我们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都遭拒绝,答复业主如下:土地被法院查封,申请登记不属于本机构管辖范围,邢台县房产管理部门并未告知业主去何机关进行登记,属于行政不作为,大部分业主按照程序已经就给开发商金大地开发公司的缴纳了办理房产证的所有费用,有一部分业主拿到房产证,有一部分业主房产证去向不明,还要有一部分业主向金大地工作人员缴纳二次办证费才从金大地工作人员手里拿到邢台县房管局给办的房证。

根据邢台市中共桥东区区委以及金大地给业主的回复,小区39栋楼,除8栋楼没有土地信息外,其余土地均被法院查封、土地档案丢失、无征地手续、个人工业用地、购房契税被挪用、规划条件没有核实或竣工验收等。上述问题究竟出在何处?业主诉求:

第一,请求党中央纪委监察委调查河北金大地开发公司重复收取的不明费用以及契税的去向。 

第二,请求党和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按照《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行政不作为甚至法律责任。2018年5月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印发了《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党发[2018]7号)以及《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使业主看到预期、感到希望、心有寄托。但邢台县政府而职能部门对于分散登记管理环节不完善、不规范导致的问题,长期搁置,不排查、不研究、不处理,使群众解决问题没有预期、没有希望,对于分散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不组织研究、不上报上级政府,造成严重后果的,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强烈要求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给业主一个交代。

第三,邢台市2017年11月21日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确保年底实现清零的通知》,明确规定所有梳理出来的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2018年3月底要全部完成,可是,世纪名都小区没有被列入解疑台账,不在本次解疑范围,我们的问题都反映了两年了,为什么都没有被列入解决问题之列?问题出在何处? 

第四,落实党的政策,捍卫法律尊严,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

反馈
回复部门:河北省纠正“四风”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9-03-0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问题已转至河北省纠风办,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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