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根据网友反映的问题,我局安排专人调查。经与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调查,该公司回复如下: 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韵城项目,地块在招拍挂时不存在限价条件,在销售时属于根据市场自由定价,按照该小区的品质规模及建配标准,销售价格也不高于当时市场价格水平。 销售过程中,公司均已向客户说明房价构成情况,客户都自愿接受,否则也不会成交。 在交易过程中,因实际成交价格高于住建局网签系统控制的均价,为了尽快给客户完善商品房买卖手续,所以与客户协商,按照住建局控制的网签价格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超出合同价格的部分,公司已承诺可以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说明,并可以开具收据。发票事宜正在和有关部门协调中。另外,如果客户不认可该所购房产的价格,公司也承诺可以退房处理。 因此不存在客户所述的阴阳合同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