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18-09-19

我们的案子一直请求石家庄市高新区政府和宋营镇政府回避,因为村财乡拿(管理)。

    2013年乡政府和村两委为了打击报复我上访,强占我家的口粮田0.94亩,现在用作停车场,分文未赔偿,宋营镇政府和高新区政府还弄虚作假向上级土地部门汇报说我家的土地在2006年就被征用了。

    现在我来说明一下这个地块,此地块位于石家庄市槐树安东路与珠峰大街交口西北角西点,这本来是四口人的地(每人的口粮田是0.6亩),2006年强占了一部分(2006年至今,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宋营镇南辛庄村,位于东二环东1000米,村委会占地搞开发,30年口粮田每亩赔偿2万5(青苗费+地补),葡萄地每亩按44棵进行赔偿,安置补偿费从未提起过,这个在2006年我就向河北省信访局提出过诉求),后剩余0.94亩我家一直耕种,但在2012年,开发商(居美房地产有限公司没有经过我家的同意,向居美颐园南一点,强占我家大概有两米左右土地,当时南辛庄村委会给我家出具证明这块地是我家的),在2013年因为上访,南辛庄村委会和宋营镇政府为了打击报复我,彻底将我家的这块0.94亩树木毁坏,用作停车场和烧烤用地。强占时派出所立了案,后来派出所让找高新区政府谈谈,我家不断申诉,后来村里让带有黑社会性质人员宽子出面找我家谈,说以每年2000元/亩的价格租我家这块地,因为我要留着这块地吃饭,我家要求让他们把地还给我们家,恢复原貌。后南辛庄村两委一直要求我父亲把这块口粮田以30年每亩2万5千元的价格交与村委会(等于到我们手里也不过几千元,剩下的年数就是村委会给的钱数),交与大队,我们家一直不同意。

    就这样,村里的意思必须把地交给村里,村、乡、区向上谎报就说该块地块早在2006年就被占用了。

    诉求:1.2006年至今,村委会占地搞开发,30年口粮田每亩赔偿2万5(青苗费+地补),葡萄地每亩按44棵进行赔偿,安置补尝费从未提起过,我们觉得不合理。

2.2013年11月20日我家口粮田0.94亩被强占,树木被损坏(全村只占我一家,为的是打击报复我上访,现在用作停车场、烧烤占地,还有人在收费),分文未赔偿,请领导作主,使地恢复原貌,并确权,并查2014至今的粮补去向。

3.石家庄市高新区政府管辖的土地为何都不给我们户为单位确权?难道他们自立成一个独立的国家了吗?


反馈
回复部门: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海洋局) 回复时间:2018-09-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补偿安置请向当地政府反映,农用地确权请向农业部门反映。



 
声明
本文仅代表网民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如发现文章内容有违法、失实、侵权之处,请权利人及时与我们站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立即做出处理。
本栏目版权归长城新媒体集团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0311-89867181      传真:0311-89867997      电子邮箱:ccxmt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