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安市西土山乡河渠村村民,我全家8口人全部缴纳了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我爱人于2018年10月1号在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宫外孕共计消费12964.28元,出院时医院以我夫妻二人生育3孩为由不予报销医疗保险费用,我们生育3孩就要受到这样的制约吗?我们夫妻二人养活全家8口实在是艰难,孩子在学校还有贫困生助学补助,为什么到医院看病后我们有医疗保险却不给报销我实在难以理解,难道生育3个孩子就在社会上没有了医疗和其它保障和权力了吗?
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与您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络,请保持电话畅通。您反映的情况经过初步核实后,我们将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给您答复。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邯郸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经工作人员联系,反映人称此问题已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