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与您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络,请保持电话畅通。您反映的情况经过初步核实后,我们将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邯郸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
二次答复: |
肥乡区收到办理件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区综合执法局与大龙供热公司于12月7日对万浩新城反映人进行了入户测温,测温结果室内温度为20-23℃,根据《邯郸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供热期间,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的室温不应低于18℃,业主室内温度均达到供热达标。 区综合执法局将进一步对该用户进行跟踪处理,保障用户的正常供热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