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港210楼三部电梯长期存在安全隐患,物业不进行职责之内的维养,导致中间电梯损坏后关停长达半年之久不予更换,其它两部电梯也经常不能正常运行。业主要求物业启动大修基金更换电梯,物业以未达到特检局更换要求为由不进行更换只能维修,但是物业不首先采用物业费进行维修反而要求业主签字动用大修基金进行维修,且两部电梯维修费用高达三十余万元。目前物业为了逼业主签字,以电梯损坏为由私自关停两部电梯,导致两百多户住户无法回家。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不要让物业胡作非为,拿着业主的钱随意挥霍,不服务业主反而制约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