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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接到该交办单后,高度重视,对反映人张天鹏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原李庄村有117户、334人,占地200余亩。2002年初李庄村进行城中村拆迁改造,同年7月拆迁完毕,村民全部实行货币安置,居民分散居住。 2004年5月经原北市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04)第十二次会议:撤销北市区五四路街道办事处李庄村建制。2012年原北市区确权给李庄村土地约10亩,在尊重原李庄村民意愿的基础上,五四路街道将此块地确定为原李庄村遗留问题。2012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推选产生了原李庄村处理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由五人组成,专门负责此块问题。根据保定市政策,土地开发需先储备后招拍挂,五四路办事处已督促村解决遗留问题小组加快推进。目前,此遗留问题在积极解决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