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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与所在辖区南大郭镇政府沟通,长征二分厂前期所在辖区安排的物业公司,由于居民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法正常运行工作,退出该小区。辖区镇政府与居民沟通,达成一致,居民委员会自行选择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居民按要求,需缴纳物业费,但该问题始终未能与物业公司达成一致。2018年镇政府在该小区没有物业管理的前提下,为改善居民生活,两次在该小区内进行垃圾清运。目前物业问题,还需要居民积极配合,按时按要求进行费用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