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18-10-22

我们是邢台市桥西区,长征二分厂小区居民,我们小区本是属于厂家属院,由于长征厂破产,居民都是自谋生路,去年国家改造旧小区,并拆除违建,对于我们小区进行了一次改造,就目前来看,违建未完全拆除,改造也未完全合乎国家要求,就莫名其妙的进驻物业,我们业主要求成立业委会,并被相关部门,以邢台市物业管理法旧的过期,新的未出台为由,要求居民等待,进驻物业也未经我们业主同意,就公然搬进属于我们业主的原锅炉房内,并要求居民缴费,完全不管小区内各项改造要求未达标,业主也不同意情况下进驻,请相关部门关注一下下岗职工的生活。

反馈
回复部门:邢台市信都区 回复时间:2019-03-0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经过与所在辖区南大郭镇政府沟通,长征二分厂前期所在辖区安排的物业公司,由于居民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法正常运行工作,退出该小区。辖区镇政府与居民沟通,达成一致,居民委员会自行选择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居民按要求,需缴纳物业费,但该问题始终未能与物业公司达成一致。2018年镇政府在该小区没有物业管理的前提下,为改善居民生活,两次在该小区内进行垃圾清运。目前物业问题,还需要居民积极配合,按时按要求进行费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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