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小区由于未办理一管到户,暖气费一直由物业收取后,开发商再去买热量。今年10月17日去开发商交2018年取暖费时,要求我们必须把2014年度的取暖费全额缴纳后,才能交今年的。
玉龙小区2014年中交房,由于临水临电,工程质量也有问题,2014年冬供暖推迟了一个月,而且供暖后也是温度严重不达标,温度不够也罢,供暖期间还时断时续。关键是供暖后,也没有人给我们家试水,也没有打开供热阀门给我家供暖。
我当年11月份去物业缴纳2014年取暖费时,物业表示因为无法保证供暖,所以不收了。
2015,16,17年度,都在正常缴取暖费,(虽然供暖的温度也不达标)。
石家庄确实有规定新建住宅第一年交取暖费,但是前提是,你供热,我用或不用,那是我的事,我应该交费。但是当年我想入住,但是你提供不了暖气(延迟一个月),而且供暖后温度不达标,还经常间断供热,不给我试水,不给我供暖,我没享受到供热服务,现在耍流氓式让我全额补交2014年暖气费,我当然不同意。
请相关部门重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