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18-10-24

2015年12月份.我相应国家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政策.贷款99万元从河北莫克汽车服务公司购买了6台纯电动汽车(单价16.5万)。按照国家(财建)(2013)551号。(财建)(2014)11号。河北省政府(冀政)(2014)73号。市政府(邯财建)(2015)43号等文件规定.应该领到90万元(每台车15万元)地方补贴专项资金。可只到现在补帖款没领到。我到县里要有关部门要他们说县里没有这批资金让我去找市政府要。市里说这钱应该省里出让我去省里要。我有跑到省里找.省里说补帖资金每年都是划拨市里.在由市里拨到县里.让我在回县里要。就这样让我跑了三年。我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就知到跟这国家政策走.我现在不知道这钱到底该谁负责给?

反馈
回复部门: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8-10-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与您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络,请保持电话畅通。您反映的情况经过初步核实后,我们将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给您答复。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邯郸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二次答复:

按照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有关实名认证的相关规定,及邯郸市政府办理流程,您需要提供真实的电话号码才能保证留言审核通过,请您理解。感谢您对邯郸市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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