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18-10-27

我是一名唐县至川里的城乡客运班线个体户,已经营13年了,2018年我的客运车辆需要更新,3月份我提出了申请,但是交管部门不给我上牌照,理由就是提倡公司化,个体不让经营,我要正事文件、政策回答没有。我找保定市运车辆管理所,所长告诉我,他们为了怕担责任,为了自己的官位不受牵连,为了怕担责任风险,亲自打电话给保定市运管处,运管处又打电话给唐县运管站,并且运管站在保证不会让个体经营的情况下答复的,这些都是他们三个部门私下进行的,我有所长的录音。我气的是我的线路经营权限到2019年6月3号,因为他三个部门的一个电话不给我个体上牌照,又不给我们想办法解决,使我的车辆已经在家闲置7个月了,严重影响我家庭收入,当然,我也积积向映提倡公司化,但是唐县七公司和交通局又串通垄断收购价格,价格不一样,高的25万带按排工人,十几辆车价格又不敢公开,可能还更多!我们几辆就1万,七公司并扬言愿交就交!在被迫情况下有的车交了并且签了协议,我正逐级反映!我多次向交通局反映,

反馈
回复部门:保定市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8-11-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我县接到群众反映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通局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唐县发往川里方向的县域农村客运班车共计48辆,到期车辆必须按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更新,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以及鼓励客车公司化、集约化经营。多年来个体经营户多次协商成立客运公司未果,保运集团第七公司依靠国有企业优势和良好信誉,通过对市场进行科学研判,委托第三方与个体车主谈判,该收购为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运车辆公司化、集约化精神,目前除张占营所有的两辆车(未达到其要求价格),其余45辆已全部完成整合,由七公司统一经营,张占营要求七公司收购其车辆事宜,属双方自主协商行为,不能做行政干预。交通局已明确回复张占营,目前尚未接到上级不允许个体户经营县域客运的文件指示,如果张占营提出延续经营和车辆更新申请,交通局将按相关职责进行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客运班线属国有资源配置,不能买卖,反映失实。关于更新车辆上牌照业务,属保定市公安车管所,不属于我县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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