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时间:2018-10-31

我是个体户,经营客车已经13年了,今年3月份车辆需要更新,但是保定市车辆管理所、保定市运管处、唐县运管站不给我个体上牌照,导致我客车不能营运,在家已经闲置8个月多了,我已经找主管部门多次反映,唐县运管站和保定车辆管理所互相推诿,领导们也知道就是不管,我的经营期到2019年6月份,我正逐级反映,保定车辆管理所给的理由是我个体户经营怕担责任,为了自己不受牵连。唐县交通局在收购车辆中,信息不公正、价格不一样、价格不公开,高的25万带工人,我们只有1万,愿交就交不交拉倒,反正不给上牌照,也换不了新车。

反馈
回复部门:保定市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8-11-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我县接到群众反映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通局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唐县发往川里方向的县域农村客运班车共计48辆,到期车辆必须按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更新,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以及鼓励客车公司化、集约化经营。多年来个体经营户多次协商成立客运公司未果,保运集团第七公司依靠国有企业优势和良好信誉,通过对市场进行科学研判,委托第三方与个体车主谈判,该收购为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运车辆公司化、集约化精神,目前除张占营所有的两辆车(未达到其要求价格),其余45辆已全部完成整合,由七公司统一经营,张占营要求七公司收购其车辆事宜,属双方自主协商行为,不能做行政干预。交通局已明确回复张占营,目前尚未接到上级不允许个体户经营县域客运的文件指示,如果张占营提出延续经营和车辆更新申请,交通局将按相关职责进行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客运班线属国有资源配置,不能买卖,反映失实。关于更新车辆上牌照业务,属保定市公安车管所,不属于我县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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